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专业带头人启事
为大力加强学院专业带头人建设,打造精良的专业带头人队伍,不断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,提高学院的社会竞争力,现面向全国诚聘学术带头人。
我们竭诚欢迎杰出人才加盟呼和浩特职业学院,学院将为您创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和工作环境,让您施展学术抱负,成就事业理想。
一、招聘专业
电气自动化、汽车检测与维修、应用化工技术(煤化工方向)、生物应用技术(乳品工艺方向)、网络技术、建筑工程技术、物流管理、铁道交通运营管理、旅游管理(草原文化旅游方向)、播音与主持、学前教育、电气化铁道技术、生物制药技术。
二、招聘条件
1.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新精神,治学严谨,师德高尚,具有较好的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;
2.国家级专业带头人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,正教授(或相当于)以上职称,年龄在55岁以下;自治区级和院级专业带头人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,副高级以上职称,年龄在50岁以下;成果突出者条件可适当放宽;
3.国家级专业带头人至少有一项国家级科研成果,并能为企业、行业带来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,同时每年在国家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一篇论文;
自治区级专业带头人应取得至少一项省级及以上的科研成果,并能为企业、行业带来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,同时每年在省级及以上相关期刊上至少发表一篇论文;
4.能独立讲授二门以上的专业课程,教学效果好,教学水平高;
5.有行业企业工作背景或挂职锻炼经历优先考虑;
6.具备双师素质,具有本专业扎实的基础知识和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,在专业建设发展上能起到领军作用;
7. 同等条件下,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、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、二层次人选,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获得者可优先考虑。
三、受聘专业带头人的待遇
1.被确定为国家级专业带头人的每人每月1000元岗位津贴,赠送120平米左右的住房一套(为学院连续服务八年以上产权归个人)及10万元车辆补贴,同时根据其科研需要每年支持一定的科研经费;
被确定为自治区级专业带头人的每人每月500元岗位津贴,可在新校区按本校教职工的优惠价格(不超过1200元/平方米)购买住房一套,并给予10万元的车辆补贴;
2.专业带头人可以优先参加以专业建设为内容的高级研讨班、参加学术会议、校际间的学术交流、选派进修、培训等,不断提高其学术水平,增加其在学术界的影响和知名度;积极支持专业带头人参加国家和省级重大科研、攻关项目,鼓励他们参加各类学术组织、学术团体活动;
3.专业带头人在同等条件下,优先聘任专业技术职务。
四、应聘所需材料
所有应聘人员应分别向学院组织人事处提出书面申请,填写从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网站下载的“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专业带头人资格审批表”,并后附本人简历、学历学位证明、成果目录及代表性的学术论文等资料寄我院组织人事处。提交材料时,请注明本人姓名、通讯地址、联系电话和E-mail地址等。
五、联系方式
地 址:呼市通道北街58号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
邮 编:010051
联系电话:0471-6585802 0471-6585713
联系人:李晓静 马玉海


